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如何认定
1. 行为性质 :涉及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。
2. 法律效力 :当法律文书(如判决书、裁定书、调解书等)具有法律效力后,上述行为发生。
3. 执行影响 :转移财产的行为导致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相关文书。
4. 妨碍执行 :通过暴力、威胁或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。
5. 履行能力 :当事人有履行能力但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、裁定、调解书或支付令。
6. 无偿转让 :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。
7. 其他情形 :如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,私自出售房屋或其他夫妻共同财产等。
如果一方在离婚过程中有上述行为之一,另一方可以在离婚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法院在审理时会根据具体行为和证据来判断是否存在恶意转移财产,并据此作出相应的裁决
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:
离婚案件中如何收集恶意转移财产的证据?
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如何申请法院调查?
离婚案件中财产转移行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?